大商所期货石油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览
大商所期货石油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览
近日,大连商品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大商所”)发布了关于期货石油的征求意见稿,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体系,推动石油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以下是对征求意见稿内容的简要梳理:
一、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和目的
1. 背景:近年来,我国石油消费量持续增长,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。为满足市场需求,推动石油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,大商所决定推出期货石油品种。 2. 目的:通过推出期货石油品种,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体系,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渠道,降低企业采购成本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,促进我国石油市场的稳定发展。
二、期货石油合约设计
1. 合约标的:期货石油合约以原油为主要标的,包括国内原油和进口原油。 2. 合约单位:合约单位为1吨。 3. 交易时间: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9:00至11:30和13:30至15:30。 4. 交割方式:采用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相结合的方式。 5. 保证金制度:实行保证金制度,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%。 6. 交易手续费:交易手续费为每手合约10元。 7. 最低交易单位:最低交易单位为1手。 8. 交割地点:交割地点为我国主要原油进口港。
三、市场参与主体
1. 投资者: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,如石油企业、金融机构、现货贸易商等。 2. 交易商:包括会员单位、非会员单位、境外机构等。 3. 交割仓库:负责期货石油的仓储、物流和交割工作。
四、市场监管与风险控制
1. 监管机构: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期货石油市场实施监管。 2. 风险控制:大商所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,包括市场风险控制、操作风险控制、信用风险控制等。 3. 交易规则:制定严格的交易规则,规范市场交易行为,防范市场风险。 4. 信息公开:及时公开市场交易信息,提高市场透明度。
五、征求意见稿的实施与推广
1. 实施时间: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,大商所将制定具体实施计划。 2. 推广措施: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期货石油,提高市场认知度。 3. 合作交流: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,共同推动石油期货市场的发展。
大商所期货石油征求意见稿的发布,标志着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。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我国期货石油市场将逐步完善,为我国石油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。